摘要:
在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现实背景下,基于行政执法权力集中和重心下移双重逻辑的“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已经成为各地改革探索的关键一环。基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的结构性交汇,“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制度逻辑对应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演进与独特脉络。浙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表明,“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的逐步实现需要妥善解决“形”“权”“人”“能”四大改革问题。随着“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实践展开,当务之急是要构建一条科学合理的规范路径,借助新《行政处罚法》第24条的实施、释义和相关评估,逐一厘定乡镇(街道)执法权配置的基本条件、决定主体(程序)和事项标准。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