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5, Vol. 31 ›› Issue (6): 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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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要矛盾与政府主要任务的转变

童 星   

  • 出版日期:2015-11-30 发布日期:2015-11-30
  • 作者简介:童星,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问题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与社会体制改革。

  • Published:2015-11-30 Online:2015-11-30

摘要: 社会主要矛盾是党和政府确立自身主要任务的客观依据。建国以后相当长时期内,视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矛盾为社会主要矛盾,从而以阶级斗争为纲,处于管制型政府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认定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从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型为建设型政府;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形态已经变成落后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跟不上人民群众的需要,并且束缚了人民群众自己解决自己生计问题的努力,因而要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进一步转型为服务型政府。这种转型需要内在的推动力即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体制改革;也需要明确的目标方向即社会主义自治社会,并注意统筹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