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5, Vol. 31 ›› Issue (2): 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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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多功能性与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

龚松柏 闪 月   

  • 出版日期:2015-04-08 发布日期:2015-04-08
  • 作者简介:龚松柏,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闪月,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印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道路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3XGJ004)。

  • Published:2015-04-08 Online:2015-04-08

摘要: 农业是一个具有多功能性的产业。在现代社会,农业主要具有三大功能:以提供农产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内容的经济功能;以保障农村人口生存和就业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功能;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为核心的生态功能。根据资源禀赋和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保障粮食安全依然为中国农业的首要功能,社会功能则在长时期内依然重要但可能逐步削弱,而生态功能已日益凸显。根据中国各种农业经营主体在功能保障上的特性,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应该确立家庭农场的核心主体地位,适度发展合作社,且重点发展与家庭农场进行产业链条上分工的合作社,对于资本下乡,特别是龙头企业直接租用土地经营农业则须严格限制其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