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5, Vol. 31 ›› Issue (2): 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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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式强镇”:镇级行政改革的理论解释

叶贵仁 连晓晓   

  • 出版日期:2015-04-08 发布日期:2015-04-08
  • 作者简介:叶贵仁,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与基层政治;连晓晓,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推免为2015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与政治。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地方政府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模式跟踪研究”(编号:11CGL07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社会稳定体系建设研究”(编号:13&ZD041)。

  • Published:2015-04-08 Online:2015-04-08

摘要: 长期以来,镇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权限与经济社会发展极不相称,严重制约了地方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发达地区尤为明显。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地方政府开展了简政强镇改革,核心便是通过下放权力来扩大镇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但县级政府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通常选择性地推动改革的实施,可以归纳为“选择式强镇”,其表现形式为地方政府上下级改革目标不一致、注重“形式绩效”的改革过程和县级不合理的权力下放,这种“选择式强镇”揭示了地方行政改革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同时反映了自上而下治理模式之下的一种灵活变通的行为,更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个缩影。需要从整体意义上进行镇级治理的制度设计,破除改革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镇级政府的职能与机构设置,进一步推动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