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5, Vol. 31 ›› Issue (2): 1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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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民事裁定实施检察监督的时间界限——基于对裁定效力状态的类型考察

胡思博   

  • 出版日期:2015-04-08 发布日期:2015-04-08
  • 作者简介:胡思博,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
  • 基金资助: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迈向制度理性的民事程序研究》(编号:14CFX028)阶段性研究成果。

  • Published:2015-04-08 Online:2015-04-08

摘要: 对民事裁定的诉后检察监督要求该裁定业已生效,但生效并非民事裁定的唯一效力状态,未生效与失效也时常发生,并与生效相互穿插和转化,为检察监督的开展带来了时间判断上的难度。本文旨在分析民事裁定各类效力状态的时间界限,为民事检察监督的及时、有效开展提供对象依据,旨在预防民事检察监督的过限与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