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25, Vol. 41 ›› Issue (5):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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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经济治理体系现代化——兼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协同

洪银兴   

  • 收稿日期:2024-12-27 出版日期:2025-09-15 发布日期:2025-11-18
  • 作者简介:洪银兴,南京大学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 Received:2024-12-27 Published:2025-09-15 Online:2025-11-18

摘要: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治理体系包括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和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核心是处理好政府治理和市场治理的关系。建设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并使两者协同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治理经济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是需要在实践中破解的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联系中国实际,破解这个难题就是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从国家治理体系角度,放与管的主体都是政府,客体都是市场。能否“放得活”“管得住”市场就反映国家的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包括调节资源配置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府有为不是代替或驾驭市场有效运行的有为,而是在应该由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有为,包括克服市场失灵、规范市场秩序。有为政府需要在自身改革中避免政府行为失败、建设高效政府。

关键词: 国家治理体系, 有效市场, 有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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