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理权益是指通过有效治理行动才能达成的一种实际权益。社区公共收益既是一种共同共有的“法律权益”,更是作为一种发展权益的“治理权益”。既有进路的法律指向性表明,对于社区公共收益的治理研究尽管富有“规则主义”的清爽,但却遗留下“难以执行到位”的宿弊,在实践中面临着认知偏狭、组织乏力、协同低效等诸多困难,进而导致社区居民权益实现率较低,由此关联复杂的秩序低效甚至失序问题。因此,构筑行动网络的能动主义思路范式,突破“治理碎片化”与“实践犬儒主义”,成长至关重要。为此,应依法廓清社区公共收益“共有物权资产管理权益”的性质用途,持续加强法治型业委会建设,强化社区民主协商治理,以制度赋能社区公共收益的实现能力,并注重创新治理方式方法,以合作网络深度拓展对社区公共收益的全过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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