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传染病法制将传染病日常防控、常规应急和超常规应急三种制度杂糅在一起。在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代表的相关立法中,传染病日常防控的思路主导了疫情应急处置活动,而具体到应急处置环节又忽视了超常规应急的情形。为了使制度设计及其实施情景之间互相匹配,应当根据“风险—事件—危机”的疫情演变过程,运用场景化的研究视角,将被折叠的传染病法制充分展平。具体而言,应当以传染病暴发、流行为节点界分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以应急措施是否具备形式合法性或者克减基本权利为标准界分常规应急和超常规应急。在区分日常防控、常规应急、超常规应急三种情景的逻辑框架下完善相关立法,形成体系化的传染病法制。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