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21, Vol. 37 ›› Issue (4): 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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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共治模式——以宁波市鄞州区为例

沈永东, 陈天慧   

  • 收稿日期:2021-04-12 出版日期:2021-07-15 发布日期:2021-07-15
  • 作者简介:沈永东,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
    陈天慧,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 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社会治理创新研究”(72022016);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共治机制研究”(LR20G03000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政府资助影响社会组织发展:模型、机制及其实践路径”(71704156)

  • Received:2021-04-12 Published:2021-07-15 Online:2021-07-15

摘要: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离不开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已有研究大都关注多元主体在政府机制、市场机制与社群机制中的治理行为与治理成效,而较少对多种治理机制如何互补协同构建起共治模式进行探究。基于合作生产理论和合作治理理论,本文提出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共治模式可以分为补缺模式、协同模式与替代模式。通过对宁波市鄞州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案例研究发现,补缺模式有效盘活了志愿者群体、社区原住民等社会资本力量,在社会自治领域激发群体活力;协同模式有效聚合了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力量,在社会共治领域协同多元主体应对网络治理与统战新形势;替代模式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组织在社群的竞争与合作中共同成长,在社会共治与社会管理领域发挥更好效能。

关键词: 多元主体, 基层社会治理, 补缺模式, 协同模式, 替代模式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