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21, Vol. 37 ›› Issue (1): 28-36.

• 行业协会专题 • 上一篇    下一篇

行业公共品研究:概念、类型和供给机制

罗文恩, 王利君   

  • 收稿日期:2020-11-18 出版日期:2021-01-20 发布日期:2021-01-20
  • 作者简介:罗文恩,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副系主任、副教授,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博士;王利君,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硕士研究生。
  • 基金资助: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际比较视野下政府在科技创新生态系统中的职能与政策研究”(编号:19BZZ055);包括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税收优惠等在内的功能性产业政策,以及产业政策制定前的调研工作和产业政策制定后的宣讲、修订工作

  • Received:2020-11-18 Published:2021-01-20 Online:2021-01-20

摘要:

提供行业公共品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然而有关行业公共品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包括行业公共品与一般意义上公共品的区别,行业公共品的类型划分以及供给机制,学界仍然缺乏系统、深入的分析。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结合对深圳市安防产业的调研考察,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和回应并提出,行业公共品是面向某一特定行业提供的,行业内所有企业均能从中获益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从功能视角来看,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行业管束型与行业助推型两类公共品。作为行业治理的两大主体,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通过三种机制供给行业公共品:政府权威供给、协会自主供给以及政会协同供给。其中,依据政府与行业协会协作过程中主导权的差异,政会协同供给又可以细化为“政府提供、协会协助”“政府购买,协会提供”以及“协会提供、政府资助”三种具体方式。

关键词: 行业公共品, 行业协会, 供给机制, 政会关系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