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9, Vol. 35 ›› Issue (5): 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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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巡视制度功能的新阐释

侯学宾 陈越瓯   

  • 出版日期:2019-09-19 发布日期:2019-09-19
  • 作者简介:吉林大学法学院
  • 基金资助: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新兴智库专项“深入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提升巡视工作水平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编号:2016LZZK005)。

  • Published:2019-09-19 Online:2019-09-19

摘要: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巡视制度作为全方位、开创性改革的重要一环,被赋予了新的活力和功能,逐步形成以“全国一盘棋”为目标,以“千里眼”为基础,同时以“关键少数”和“把纪律挺在前面”为对象和手段的实践新特性。在类型化党内巡视制度的功能特性时,从督促检查机制、信息搜集机制、治理规则机制和监督机制四个方面分析和总结党内巡视制度的“代偿”功能。正是“党政合理分工”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共同形塑了党内巡视制度的“代偿”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