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坡地村镇”是浙江省推出的“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发展保障”统筹并举的土地利用试点实践,是“点状布局”综合开发低丘缓坡的创新举措,对于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中的用地难问题具有极强的示范推广价值。“坡地村镇”的深化实施会面临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的平衡与协调、不同类型土地资源“占补平衡”的整合、“征转分离”制度创新之正当性质疑等法治难题。深化推广“坡地村镇”试点实践需要立足于土地法治理论和政策演进逻辑,消解“坡地村镇”创新实践的法治困顿,完善“坡地村镇”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健全优化“坡地村镇”项目的统筹协调体系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机制,改进土地“征转”审批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