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8, Vol. 34 ›› Issue (3): 1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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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实践与未来

唐勇   

  • 出版日期:2018-05-14 发布日期:2018-05-14
  • 作者简介: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部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集体建设用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的制度设计与创新研究” (批准号:14BJY100)

  • Published:2018-05-14 Online:2018-05-14

摘要: 浙江省德清县作为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对浙江省乃至全国的此项改革起到示范和启示作用。德清县在改革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明确“谁来入市”,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多规合一确定“哪些地入市”,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坚持收益均衡共享,创造出规范、高效、增量和存量用地全覆盖,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共享的地方经验。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仍然面临一些严峻的困难和问题,必须从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和集体土地产权体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入市监管体系,推动农村土地融资的创新,以及推动用地入市与城市租赁住房建设相配套等多方面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