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8, Vol. 34 ›› Issue (1): 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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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治理资源的协商民主——地方官员协商式决策的功能偏好及其影响因素

林雪霏 傅佳莎   

  • 出版日期:2018-01-29 发布日期:2018-01-29
  • 作者简介: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基金资助:
    厦门大学校长基金?创新团队项目“中国公共政策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创新”(编号:2072011004);中国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 Published:2018-01-29 Online:2018-01-29

摘要: 协商民主作为治理资源,在中国的治理情景下主要发挥着搭建公共通道、参与公共决策以及监督公权力三类治理功能。本研究通过面向十二省市领导干部的协商民主问卷调查,试图展现地方官员采用协商式决策时的功能偏好及其影响因素。数据结果显示,地方官员在理念认知和操作方式上都更偏好于开发协商民主在“参与公共决策”方面的功能,这不仅是为应对决策主体的信息困境,更有基于秩序和成本的考量。进一步考察影响其功能偏好的因素时发现,政协系统一贯地表现出对公共议题的偏好,而企事业单位则基于其市场化程度对协商式决策的各项治理功能从认知到操作上都高度适应;处于各职务级别的官员由于体制的保守性都或多或少地表现出对“监督公权力”操作形式的回避;任现职时间越长的地方官员,越看重“搭建公共通道”、回应民众切实需求的意义和方式。这些发现为了解协商民主与地方治理的功能耦合状况,以及进一步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