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7, Vol. 33 ›› Issue (2): 1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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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制度功能

林华   

  • 出版日期:2017-03-13 发布日期:2017-03-13
  • 作者简介: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法治政府建设”(编号:14ZDA018)的阶段性成果。

  • Published:2017-03-13 Online:2017-03-13

摘要: 作为腐败治理的终端机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具有主动发现和揭露腐败、预防腐败、保护公职人员依法从事公务活动、保持公务活动的廉洁性以及维系人民对公职人员的信赖等功能。为了全面、理性地认识其功能,我们还需要意识到财产申报制度融合了监督性功能与保护性功能,兼具了功能有效性与功能累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