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6, Vol. 32 ›› Issue (3):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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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出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治进阶

朱新力   

  • 出版日期:2016-05-18 发布日期:2016-05-18
  • 作者简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4ZDC012);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成果。

  • Published:2016-05-18 Online:2016-05-18

摘要: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当下,法治化成为破解“天花板效应”的必要条件。审批制度改革的法治化是一个包含了立法、法律实施、程序设计和责任机制的系统工程。立法和必要的法制调适是基础,为此需要管控部门立法新设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大类下各法律概念的逻辑统一、推进“先行先试”以增强法制调适。同时,行政许可法实施机制的强化亦为关键,需要加强部门间横向协调,强化法律解释权、变更撤销权的运用,建立许可“立、改、废”评估机制。而“法治社会”的基础制度建设本身即构成改革的土壤,为此需以法律制度促进和培育社会组织的成长,以法治手段培育和规范中介机构。最后,从“内部控制”到“外部责任化”的切换,包括引入“开放式决策”和外部监督,则是解决改革动力不平衡、压力不足问题的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