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5, Vol. 31 ›› Issue (5): 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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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逻辑

陈安杰   

  • 出版日期:2015-10-09 发布日期:2015-10-09
  • 作者简介:陈安杰,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党建设与中国发展问题。
  • 基金资助:
    201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重大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论争研究”(编号:14MKSZ01Z)。

  • Published:2015-10-09 Online:2015-10-09

摘要: 国家治理现代化诠释了一种全新的治国理念和要达致的善治目标,体现了国家治理的创新和超越,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逻辑使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协商民主和依法治国。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语境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特有制度安排,推动着国家治理现代化朝着民主、良序的方向发展;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协商民主的重要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协商民主、依法治国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协商民主与依法治国统一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