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4, Vol. 30 ›› Issue (4): 80-85.

• 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马哲) • 上一篇    下一篇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看社会建设中现实个人的主体性存在

赵恩国 万斌   

  • 出版日期:2014-07-20 发布日期:2014-07-20
  • 作者简介:赵恩国,浙江大学思政理论教研部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万斌,浙江大学思政理论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邓小平理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和法理学。

  • Published:2014-07-20 Online:2014-07-20

摘要: 作为主体存在的“现实的个人”在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当前的社会建设要走出“见物不见人”的发展困境,就必须将“现实的个人”看作社会建设的主体性存在。它不仅是以现实个人为对象的改造活动,同时也是现实个人作为主体进行自觉社会实践并使自身得以丰富和发展的过程。具体来讲,社会建设以满足现实个人的全面需要为其主体性发挥提供基础;另一方面,它以构建现实个人的“自由个性”为突出特征。从实质上讲,社会建设需要使现实的个人同时在能力增长和关系优化两个层面上体现出其独特的主体性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