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3, Vol. 29 ›› Issue (2): 1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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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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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具有协商民主的一般优势,但也存在诸多风险,主要体现在理论基础、协商主体、具体运行以及运行结果等方面,因而主体平等参与权的保障、组织机构和程序的创建、结果效力的认定是防范立法协商风险的重要内容。只有对立法协商的风险进行正确、全面的评估,才能更为有效地防范风险,从而建立起完善的立法协商制度。
赵吟. 立法协商的风险评估及其防范[J]. 治理研究, 2013, 29(2): 1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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