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10, Vol. 26 ›› Issue (2): 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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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功利到权利:参政党民主监督之存在基础的转换

徐邦友   

  • 出版日期:2013-10-09 发布日期:2013-10-09
  • 作者简介: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 基金资助:
    浙江社会主义学院2009年招标课题成果

  • Published:2013-10-09 Online:2013-10-09

摘要: 在我国参政党民主监督何以存在、何以必要问题上,我们长期以来只是单纯从政治功利的角度来认识和定位,即认为参政党民主监督对共产党正确执政、国家机关有效运行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有所益处,因而需要给予存在的空间和发挥职能作用的机会。但这种功利主义民主监督观有其局限性,会从根本上影响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正常开展。因而本文主张从政治权利的视角来看待参政党民主监督,视民主监督为参政党固有的政治权利,是维护参政党所代表和联系的那些社会阶层和群体利益的合法形式,其对执政党和国家机关的正面积极建设性作用是参政党民主监督行为的外溢效应,而不是参政党存身和得以开展民主监督的逻辑依据。此种思想认识即为权利主义的民主监督观。在此基础上,本文梳理出了参政党民主监督得以有效开展的权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