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09, Vol. 25 ›› Issue (3): 1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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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的政府角色定位——以治理企业欠薪的“开化模式”为例

李洁芳;姜裕富   

  • 出版日期:2013-10-09 发布日期:2013-10-09
  • 作者简介:中共衢州市委党校;衢州市委党校
  • 基金资助:
    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社科联合作课题“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政府角色定位研究”(2008HB09)的成果

  • Published:2013-10-09 Online:2013-10-09

摘要: 处理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浙江省开化县政府在一起平常的建筑企业欠薪的上访事件处理过程中,形成了工程款和人工费两分离的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治理企业欠薪的“开化模式”,证明了地方政府在化解劳资纠纷中有制度创新空间、动力和能力,为科学定位政府在劳资纠纷中的角色提供了分析样本,通过开化县的案例,可以发现政府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的角色是制度的提供者、实施者和监督者三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