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06, Vol. 22 ›› Issue (6): 9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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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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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可被视作国家与社会关系在公共治理层面上的缩影。政府失灵的诸多困境,为非政府组织发展提供了契机。由于非政府组织具有降低治理成本、实现社会公正、推动组织创新、促进社会沟通等功能优势,可以弥补政府治理公共事务的不足。而要实现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平等合作,必须借助制度设计明确双方的治理重心。把自主治理领域真正让渡给公民社会,则是划定二者治理边界的一条重要准则。非政府组织通过与政府的契约性、制度性合作,将在良性互动中实现有效治理。
陈广胜. 试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治理重心[J]. 治理研究, 2006, 22(6): 9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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