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06, Vol. 22 ›› Issue (6): 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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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和谐政治:孕育一种新政治合法性模式

郭剑鸣   

  • 出版日期:2013-10-09 发布日期:2013-10-09
  • 作者简介: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政治知识化与科学执政模式建设研究”(05CZZ004)的阶段性成果

  • Published:2013-10-09 Online:2013-10-09

摘要: 建设和谐社会不是一项简单的时代性任务,而是一项巩固政治合法性来源的基础性工程。建设和谐社会是由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上升到政治发展的战略性规划。后发型国家政治发展中所面临的合法性威胁,在一定意义上,正是由于他们寻求合法性的模式出现了偏差。从解释性合法性、绩效性合法性向和谐性合法性转变是后发型国家摆脱合法性危机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