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06, Vol. 22 ›› Issue (2):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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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生活设施建设中的治理机制——以长兴县“村庄示范整治工程”为例

黄红华   

  • 出版日期:2013-10-09 发布日期:2013-10-09
  • 作者简介: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基金资助: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长兴县委党校合作研究课题“统筹城乡发展与地方政府”(2004—2006年)的阶段性成果

  • Published:2013-10-09 Online:2013-10-09

摘要: 对长兴县村庄示范整治工程的研究显示,在村民自治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农村基础生活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的提供已经逐步走向公共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企业、村自治组织与村民在不同激励机制的驱动下共同承担起了农村基础生活设施的动员、筹资、施工、管理维护等任务,形成了政府、企业、村自治组织与村民多方合作的治理机制。为了完善这一机制,激励的增强、信息沟通的强化与现代管理手段方法的应用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