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06, Vol. 22 ›› Issue (2): 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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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火林;王洪中;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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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界别民主是政协民主的重要特征。政协界别民主具有广泛代表性、精英参政性、一定组织性、巨大包容性、合法有序性、平等协商性等特点。积极探索政协界别民主的新的有效形式,是适应我国社会阶层的深刻变化,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适时调整政协界别设置,优化组成人员结构,创新工作载体,推进“三化”建设,使政协界别民主更加富有成效。
李火林;王洪中;叶良. 论政协的界别民主[J]. 治理研究, 2006, 22(2): 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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