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研究 ›› 2001, Vol. 17 ›› Issue (6): 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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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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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目前在立法与司法中虽然尚未明确规定和承认前科及其消灭制度,但是,无论是从历史沿革还是从现实法制来讲,前科及其消灭制度在我国都发挥着实际作用。当然,由于立法和司法尚未明确其地位,因而在实际适用中处于名不正则言不顺的尴尬地位,同时也导致制度体系的不完整和实际适用中的困难。考察我国的现实法制,可以发现立法机关与最高司法机关虽然未明确承认前科及其消灭制度,但是这一制度却大量存在于行政法律法规、刑法典及现?...
于志刚. 论现行法制中关于前科制度的规定[J]. 治理研究, 2001, 17(6): 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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