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绩效目标的设定 | 行业协会与企业合作: ●通过行业调研,深入了解行业环境治理现状、治理能力和潜力,经与企业协商讨论,确立合理、具有挑战性的自愿性环境治理绩效目标。 ●及时收集参与企业环境治理进展信息,掌握项目绩效目标达成的总体进度,定期向参与企业反馈信息。 ●对绩效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若有必要,可与参与企业协商调整(通常是调高)绩效目标。 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合作: ●若自愿性环境治理项目由行业协会主办,则在与企业协商讨论绩效目标的同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征求其意见和建议。 ●在以协会和政府作为共同主办方的“商议协定”项目中,行业协会可在汇集和凝练会员企业意愿的基础上,加快与政府部门的协商过程,大幅降低达成协议过程中的协商成本 。①(①Bailey, I.. & Rupp, S. ( 2006). The Evolving Role of Trade Associations in N egotiated Environmental A greements: the Case of United Kingdom Climate Change Agreements. Business 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 15 ( 1) , 40- 54.) |
3.激励机制的建立 | 行业协会与企业合作: ●公开宣传与表彰在自愿性环境治理中成绩卓著的参与企业。 ●通过各种媒体与途径宣传自愿性环境治理取得的成绩,提升自愿性环境治理项目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度和知名度,帮助企业吸引绿色消费者及绿色投资者。 ●通过协调与组织企业间的环境治理技术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改进生产技术与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合作: ●向政府相关部门推荐自愿性环境治理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由政府部门表彰奖励。 ●为环境治理绩效卓著的企业争取优惠政策,如环保审批绿色通道,政府采购优先等。 ●在协会与政府合作的“商议协定”类项目中,争取政府部门对参与企业提供税收减免、研发补贴等正激励。 |
4.信息与技术交流平台机制的建立 | 行业协会与企业合作: ●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媒介搭建企业/行业信息交流平台,解读政府环保政策法规,传递与分析国内外行业环境治理新动态与发展趋势,为缺乏环境治理能力的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咨询服务。 ●总结自愿性环境治理绩效卓著企业的环境治理经验,将其作为“最佳实践”在全行业推广。 ●借助自愿性环境治理项目,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技术合作平台,帮助企业突破单一企业单一行业难以解决的技术难题,实现突破式创新。 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合作: ●搭建与政府部门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向政府部门及时反馈自愿性环境治理项目取得的进展情况,听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 ●向政府部门推荐取得良好环境绩效的技术标准,争取使其成为国家标准。 ●争取政府部门在行政和财政上支持在自愿性环境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搭建的技术合作平台。 |
5.监督与实施机制的建立 | 行业协会与企业合作: ●要求参与自愿性环境治理项目的企业定期向协会报告其环境治理承诺的履约进展;协会组织督查小组(由业内和第三方机构人员组成)对参与企业的履约情况予以核实。 ●汇总参与企业的环境治理进展状况,形成自愿性环境治理项目的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披露。对环境治理绩效差,落实治理承诺不力的企业予以公开批评或开除会员资格的处分。 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合作: ●与政府部门合作(协同第三方机构)对自愿性环境治理项目参与者进行环境审计。 ●在协会与政府合作的“商议协定”类自愿性环境治理项目中,如果行业整体未完成绩效目标,则对参与企业区别对待,只对未履约企业处罚,责令其退回获取的财税补贴。 |